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标准

我国解除对法国丹麦两国禽产品禁令

  • http://xumu.aweb.com.cn 2008年03月20日10:00 农业部
  •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999号

      法国农业食品渔业和乡村事务部已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消灭德塞夫勒省(Deux Severs)新城疫疫情,根据我国对法国德塞夫勒省新城疫疫情状况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法国德塞夫勒省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生产和加工的禽类及其产品。

      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730号同时废止。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1000号

      丹麦兽医和食品局已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消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据我国对丹麦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状况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丹麦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生产和加工的禽类及其产品。

      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652号同时废止。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农博网简介 - About Aweb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会员注册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投稿中心